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寶顏堂秘笈本〈荊楚歲時記〉点读 [原创] [直書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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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原创]:寶顏堂秘笈本〈荊楚歲時記〉点读

这不同于网上流传的那个句读本的《荊楚歲時記》。這是我參讀中華書局叢書集成本的的《荊楚歲時記》(寶顏堂秘笈本系統)后重新標點的。在標點過程中,除了改正了網上版本的一些錯字外,還參讀了漢魏叢書本系統(五朝小說大觀本)的《荊楚歲時記》以及其它的一些相關書籍,在個別條文下寫了一些案語,這些“案語”自然是見不得人的當初只想打印出來方便自已看的(我的叢書集成本可是超星版的哦)。

今天下書下到沒有讀書幣了,聽說發貼我獎讀書幣,只好拿這個來騙幾個讀書幣了。

強烈希望版主看貼后能獎我幾個讀書幣,讓我把要下的書下完,現在我只有-1分了。

另,附件是用unicode字庫的,如個別難字不能顯示,請先安裝UniFonts。

荊楚歲時記

(寶顏堂秘笈本)

梁尚書 宗 懔 撰

隋 杜公瞻 注

順德 關永和 點校

(一)正月一日,是三元之日也,謂之端月。

按:《史記》云:「正月為端月」《春秋傳》曰:「履端于始」元,始也。

(二)雞鳴而起。

按:《周易緯通卦驗》云:「雞,陽鳥也,以為人候。四時使人得以翹首結帶正衣裳也。」注云:「《禮內則》云:『子事父母,婦事舅姑,雞初鳴,咸盥漱櫛纚笄。』」則惟其常,非獨此日。但元正之朝,存亡慶弔,官有朝賀,私有祭享,虔恭復位宜早于餘辰,所以標而異焉。

(三)先於庭前爆竹,以辟山臊惡鬼。

按:《神異經》云:「西方山中有人焉,其長尺餘,一足,性不畏人。犯之則令人寒熱,名曰山臊。」人以竹著火中,烞【音朴】熚【音必】有聲,而山臊驚憚遠去,《玄黃經》所謂山㺐鬼也。俗人以為爆竹燃草起於庭燎,家國不應濫於王者。

(四)帖畫雞,或斲鏤五采及土雞于戶上,造桃板著戶,謂之仙木。繪二神,貼戶左右。左神荼。右鬱壘,俗謂之門神。

按:莊周云:「有掛雞于戶,懸葦索於其上,插桃符於旁,百鬼畏之。」又魏時,人問議郎董勛云:「今正臘旦,門前作煙火、桃神、絞索、松柏,殺雞著門戶逐疫,禮歟?」勛答曰:「禮。十二月索室逐疫,釁門戶,磔雞,熯火行,故作助行氣。桃,鬼所惡,畫作人首,可以有所收縳不死之祥。」又,桃者,五行之精,能制百怪,謂之仙木。《括地圖》曰:「桃都山有大桃樹,盤屈三千里,上有金雞,日照則鳴。下有二神,一名鬱,一名壘。并執葦索,以伺不祥之鬼,得則殺之。」即無神荼之名。《應劭風俗通》曰:「《黃帝書》稱:『上古之時,有神荼、壘鬱兄弟二人,住度朔山上桃樹下,簡百鬼。鬼妄搰人,援以葦索,執以食虎。』」于是,縣官以臘除夕飾桃人、垂葦索、畫虎于門,效前事也。

(五)於是長幼悉正衣冠,以次拜賀。進椒柏酒、飲桃湯;進屠蘇酒、膠牙餳,下五辛盤;進敷于散,服卻鬼丸,各進一雞子。凡飲酒次第,從小起。梁有天下,不食葷,荊自此不復食雞子,以從常則。

按:《四民月令》云:「過臘一日,謂之小歲,拜賀君親,進椒酒,從小起。」椒是玉衡星精,服之令人身輕能【讀作耐】老。柏是仙藥,成公子《安椒華銘》曰:「肇惟歲首,月正元日;厥味惟珍,蠲除百疾。」是知小歲則用之,漢朝元正則行之。《典術》云:「桃者,五行之精,厭伏邪氣,制百鬼也。」董勛云:「俗有歲首,酌椒酒而飲之,以椒性芬香,又堪為藥,故此日采椒花。以貢尊者飲之,亦一時之禮也。」又,晉海西四令問勛曰:「俗人正日飲酒,先飲小者,何也?」勛曰:「俗云:小者得歲,先酒賀之。老者失歲,故後飲酒」。周處《風土記》曰:「元日造五辛盤。正月元日,五薰鍊形。」注:「五辛,所以發五藏之氣,即大蒜、小蒜、韭菜、雲臺、胡荽是也。《莊子》所謂『春正月,飲酒茹蔥,以通五藏』也。」《食醫心鏡》曰:「食五辛以辟厲氣。」敷于散出葛洪《煉化篇》,方用柏子仁、麻仁、細辛、乾薑、附子等分為散,井華水服之。又,《天醫方·序》云:「江夏劉次卿見鬼。以正旦至市,見一書生入市,眾鬼悉避。劉問書生曰:『子有何術以至於此。』書生言:『我本無術,出之日,家師以一丸藥絳囊裹之,令以繫臂,防惡氣耳。』於是劉就書生借其藥,至所見諸鬼處,諸鬼悉走,所以世俗行之。」其方用武都雄黃丹散二兩,蠟和,令調如彈丸,正月旦,令男左女右帶之。周處《風土記》曰:「正旦當吞雞子一枚,謂之鍊形。」膠牙者,蓋以使其牢固不動,取膠固之義,今北人亦如此。

關按:“是知小歲則用之,漢朝元正則行之”,吾初讀時觉意思不明,審查文意,或有脫字。后观《古今圖書集成》(曆象彙編--歲功典--元旦部--雜錄--第二十四卷———此書有臺灣網站全文檢索),引文作:“是知小歲則用之漢朝元正則行之晉世”。故應為點為:是知小歲則用之漢朝,元正則行之(晉世)。蓋因前一句引用《四民月令》,是漢人之書;後一句引用《椒華銘》,則是晉人之書,兩者事同,而所用的時間不同,漢人所用的是十二月九日(過臘一日),晉人所用的是正月一日,兩者不同。故作者總結說:是知小歲則用之漢朝,元正則行之(晉世)。經補兩字,文意極清楚了。

(六)熬麻子、大豆,兼糖散之。

按:《煉化篇》云:「正月旦,吞雞子、赤豆各七枚,辟瘟氣。」又,《肘後方》云:「旦及七日,吞麻子、小豆各二七枚,消疾疫。」《張仲景方》云:「歲有惡氣中人,不幸便死。取大豆二七枚,雞子、白麻子并酒吞之。」然麻豆之設,當起於此。

(七)又以錢貫繫杖腳,迴以投糞掃上,云令如願。

按:《錄異記》云:「有商人區【一作歐】明者,過彭澤湖。有車馬出,自稱青湖君,要明過家,厚禮之。問何所須,有人教明:『但乞如願』。及問,以此言答。青湖君甚惜如願,不得已許之,乃是一少婢也。青湖君語明曰:『君領取至家,如要物。但就如願,所須皆得。』自爾,商人或有所求,如願並為即得,數年遂大富。後至正旦,如願起晚,商人以杖打之,如願以頭鑽入糞中,漸沒失所,後商人家漸漸貧。」今北人正旦夜,立于糞掃邊,令人執杖打糞堆,以荅假痛,又以細繩繫偶人,投糞掃中,云令如願,意者亦為如願故事耳。

(八)正月七日為人日,以七種菜為羹;翦綵為人,或鏤金箔為人,以貼屏風;又戴之以頭鬢。亦造華勝以相遺,登高賦詩。

按:董勛《問禮俗》曰:「正月一日為雞,二日為狗,三日為羊,四日為豬,五日為牛,六日為馬,七日為人。以陰晴占豐耗。正旦畫雞于門,七日帖人於帳。」今一日不殺雞,二日不殺狗,三日不殺羊,四日不殺豬,五日不殺牛,六日不殺馬,七日不行刑,亦此義也。古乃磔雞令畏鬼,今則不殺,未知孰是。荊人於此日向辰,門前呼牛羊雞畜令來,乃置粟豆於灰,散之宅內,云以招牛馬,未知所出。劉臻妻陳氏《進見儀》曰:「七日上人勝于人」。董勛曰:「人勝者,或剪綵,或鏤金箔為之,帖于屏風上忽戴之,像人入新年,形容改從新也。」華勝起于晉代,見賈充李夫人《典戒》云:「像瑞圖金勝之形;又取像西王母。正月七日,戴勝見武帝於承華殿也。」舊以正月七日為人,故名人日。剪綵鏤金箔為人。皆符人日之意,與正旦鏤雞於戶同。今北人又有至人日,諱食故歲菜,惟食新菜者,與楚諱食雞正相反。又,餘日不刻牛羊豬犬馬之像,而二日獨施人雞,此則未喻。郭緣生《述征記》云:「魏東平王翕,七日登壽張縣安仁山,鑿山頂為會望處。刻銘於壁,文字猶在。銘云:『正月七日,厥日為人;策我良駟,陟彼安仁』」。《老子》云:「眾人凞凞,如登春臺」。《楚詞》云:「目極千里傷春心」。則春日登臨,自古為適。但不知七日竟起何代,桓溫參軍張望亦有正月七日登高詩。近代以來,南北同耳,北人此日食煎餅於庭中,作之云薰天,未知所出也。

關校:“董勛曰:人勝者,或剪綵,或鏤金箔為之,帖于屏風上忽戴之,像人入新年,形容改從新也。” 一句應誤。廣漢魏叢書本“忽”作“或”字,全句點作“帖于屏風上,或戴之像,人入新年,形容改,從新也。” 可從。

(九)立春之日,悉翦綵為鷰以戴之,帖‘宜春’二字。

按:綵鷰,即合歡羅勝。鄭毅夫云:「漢殿鬥簪雙綵鷰,並知春色上釵頭」。‘宜春’二字,傅咸《鷰賦》有其言矣,賦曰:「四時代至,敬逆其始;彼應運於東方,乃設鷰以迎至;翬輕翼之岐岐,若將飛而未起;何夫人之功巧,式儀刑之有似;銜青書以贊時,著宜春之嘉祉。」

關按;鄭毅夫云:「漢殿鬥簪雙綵鷰,並知春色上釵頭」。鄭毅夫為宋人,不知為何竄入後世宋人的詩句,此亦一明顯的錯誤也。

(一0)為施鉤之戲,以緶作篾纜相罥,綿亙數里,鳴鼓牽之。

  按:施鉤之戲,求諸外典,未有前事。公輸自遊楚,為載舟之戲,退則鉤之,進則強之,名曰鉤強,遂以鉤為戲,意起于此。涅槃經曰:「鬥輪罥索。其外國之戲乎?今鞦韆,亦施鉤之類也。」【施或作拖】

(一一)又為打毬、鞦韆之戲。

按:劉向《別錄》曰:「寒食蹴鞠,黃帝所造,本兵勢也,或云起於戰國。」案鞠與毬同,古人蹋蹴以為戲也。《古今藝術圖》云:「鞦韆本北方山戎之戲,以習輕趫者,後中國女子學之,乃以綵繩懸木立架,士女炫服,坐立其上推引之,名曰鞦韆。」楚俗亦謂之施鉤,《涅槃經》謂之罥索。

關按:打球、鞦韆、施鉤之戲,廣漢魏叢書本把它排在寒食之後(見一六條),此處則排在立春日,但據引文“寒食蹴鞠”及後世風俗,則當以廣漢魏叢書本為是。此兩條以時序而言當在(二二)條之後。

(一二)正月十五日,作豆糜,加油膏其上,以祠門戶。

按:《齊諧記》曰:「正月半,有神降陳氏之宅,云是蠶室,若能見祭,當令蠶桑百倍。」疑非其事。祭門備之七祠,今州里風俗是【一作望]】日祠門戶,其法先以楊枝插於左右門上,隨楊枝所指,乃以酒脯飲食及豆粥糕糜插箸而祭之。《續齊諧記》曰:「吳縣張成夜起,忽見一婦人立於宅東南角,舉手招成,成即就之,謂成曰:『此地是君家蠶室,我即此地之神。明年正月半,宜作白粥,泛膏於上以祭我,當令君蠶桑百倍。』言訖而去,遂失所在。成如言,為作膏粥。自此已後,年年大得蠶。」今世人正月十五日作粥禱之,加以肉覆其上,登屋食之,咒曰:「登高糜,挾鼠腦;欲來不來,待我三蠶老。」是則為蠶逐鼠矣,與《齊》記相似。又,覆肉亦是覆膏之理。石虎《鄴中記》:「正月十五日,有登高之會。」則登高又非今世而然者也。

(一三)其夕,迎紫姑,以卜將來蠶桑,并占眾事。

按:劉敬叔《異苑》云:「紫姑本人家妾,為大婦所妒,正月十五日,感激而死。故世人作其形迎之,咒云:『子胥不在,云是其婿,曹夫人已行,云是其婦,小姑可出。』於廁邊、或豬欄邊迎之。捉之覺重,是神來也。平原孟氏恆不信,嘗以此日迎之。遂穿屋而去。自爾廁中著以敗衣,蓋為此也。」《洞覽》云:「是帝嚳女,將死,云生平好樂,至正月半可以衣見迎。」又其事也。《雜五行書》:「廁神,名後帝。」《異苑》云:「陶侃如廁,見人,自云後帝,著單衣、平上幘,謂侃曰:『三年莫說,貴不可言。』」將後帝之靈憑紫姑而言乎?俗云:溷廁之間,必須靜,然後致紫姑。

關按:原咒文作:『子胥不在,云是其婿,曹夫人已行,云是其婦,小姑可出』,實誤。廣漢魏叢書本作:咒云:「子胥(云是其婿)不在,曹夫人(云是其姑)已行,小姑可出。」可從。是將原來的注文,竄入正文也。

(一四)正月未日,夜蘆苣火,照井廁中,則百鬼走。

(一五)元日至于月晦,並為酺聚飲食。士女泛舟,或臨水宴會,行樂飲酒。

按:每月皆有弦、望、晦、朔,以正月為初年,時俗重之,以為節也。《玉燭寶典》曰:「元日至月晦,人並酺食、渡水。士女悉湔裳、酹酒於水湄,以為度厄。」今世人唯晦日臨河解除,婦人或湔裙。又是月,民並脯食。□□之名,又似之矣。出錢為醵,出食為脯,竟分明擲虜,名為博射,藝經為擲博。

(一六)晦日送窮。

按:《金谷園記》云:「高陽氏子瘦約,好衣敞、食糜,人作新衣與之,即裂破以火燒,穿著之,宮中號曰窮子,正月晦日巷死。」今人作糜棄破衣,是日祀于巷,曰送窮鬼。

(一七)二月八日,釋氏下生之日,迦文成道之時。信捨之家,建八關齋戒、車輪寶蓋、七變八會之燈,平旦執香花,遶城一匝,謂之行城。

按:《本起經》:「二月八日夜,淨居諸天共白太子:『今者正是出家之時。』車匿自覺楗陟,不復噴鳴。太子放身光明,獅子吼言:『諸佛出家之法,我亦如是。』諸天捧馬四足并接車匿,釋提柜因執葢,北門自開,諸天歌讚,至于天曉,行已三踰闍那。」又《本行經》云:鬼星已與月合,帝釋諸天唱言時至,太子聞已,以手拔髮令寤,諸天捧馬出,至聞王內,則行城中矣。故今二月八日,平旦執香行城一匝,蓋起于此。又《阿那經》云:「二月八日,當行八關之戒。」《文佛經》云:「在家菩薩,此日當行八關之齋戒。」

(一八)春分日,民並種戒火草於屋上。有鳥如烏,先雞而鳴,架架格格。民候此鳥則入田,以為候。

(一九)社日,四鄰並結宗會社,宰牲牢,為屋於樹下,先祭神,然後享其胙。

按:鄭氏云:「百家共一社」。今百家所立社宗,即共立社之為也。

(二0)去冬節一百五日,即有疾風甚雨,謂之寒食。禁火三日,造餳大麥粥。

按:歷合在清明前二日,亦有去冬至一百六日者。介子推三月五日為火所焚,國人哀之,每歲春暮,為不舉火,謂之禁煙,犯之則雨雹傷田。陸翽《鄴中記》曰:「寒食三日為醴酪,又煮糯米及麥為酪,擣杏仁煮作粥。」《玉燭寶典》曰:「今人悉為大麥粥,研杏仁為酪,引餳沃之。」孫楚《祭子推文》云:「黍飯一盤,醴酪一盂,清泉甘水,充君之廚。」今寒食有杏酪、麥粥,即其事也。舊俗以介推焚骸,有龍忌之禁。至其月咸言神靈不樂舉火。後漢周舉為并州刺史,《移書》於介推廟云:「春中食寒一月,老小不堪。今則三日而已。」謂冬至後一百四日、一百五日、一百六日也。《琴操》曰:「晉文公與介子綏俱亡,子綏割股以啖文公。文公復國,子綏獨無所得,子綏作龍蛇之歌而隱。文公求之不肯出,乃燔左右木,子綏抱木而死。文公哀之,令人五月五日不得舉火。」又,周舉《移書》及魏武《明罰令》、陸翽《鄴中記》並云寒食斷火起於子推,《琴操》所云子綏即推也,又云五月五日,與今有異,皆因流俗所傳。據《左傳》及《史記》,並無介推被焚之事。《周禮·司烜氏》:「仲春以木鐸修火禁於國中。」注云:「為季春將出火也」。今寒食準節氣,是仲春之末,清明是三月之初,然則禁火,葢周之舊制也。

(二一)寒食挑菜。

按:如今人春日生菜。

(二二)鬥雞,鏤雞子,鬥雞子。

按:《玉燭寶典》曰:「此節城市尤多鬥雞之戲。」《左傳》有季郈鬥雞,其來遠矣。古之豪家,食稱畫卵,今代猶染藍茜雜色,仍加雕鏤,遞相餉遺,或置盤俎。《管子》曰:「雕卵,然後瀹之。」所以發積藏,散萬物。張衡《南都賦》曰:「春卵夏筍,秋韭冬菁。」便是補益滋味,其鬥卵則莫知所出。《董仲舒書》云:「心如宿卵,為體內藏,以據其剛。」髣彿鬥理也。

(二三)三月三日,四民並出江渚池沼間,臨清流,為流杯曲水之飲。

!按:《韓詩》云:「唯溱與洧,方洹洹兮;唯士與女,方秉蕳兮。」注謂:「今三月桃花水下,以招魂續魄,以除歲穢」;《周禮》:「女巫歲時祓除釁浴」;鄭注云:「今三月上巳水上之類」;司馬彪《禮儀志》曰:「三月上巳,官民並禊飲於東流水上。」彌驗此日。《南岳記》云:「其山西曲水壇,水從石上行,士女臨河【一作行】壇,三月三日所逍遙處。」《續齊諧記》:「晉武帝問尚書摯虞曰:『三日曲水,其義何指?』答曰:『漢章帝時,平原徐肇以三月初生三女,至三日俱亡,一村以為怪,乃相與攜酒至東流水邊,洗滌去災。遂因流水以泛觴,曲水之義起於此也。』帝曰:『若如所談,便非嘉事。』尚書郎束晢曰:『摯虞小生,不足以知此!臣請說其始:昔周公卜城洛邑,因流水以泛酒。故逸詩云:“羽觴隨波流”。又秦昭王三月上巳,置酒河曲,有金人自東而出,捧水心劍曰:“令君制有西夏”。及秦霸諸侯,乃因其處立為曲水。二漢相沿,皆為皆為盛集。』帝曰:『善』。賜金五十斤,為陽城令」。周處、吳徽注《吳地記》則又引郭虞三女,並以元巳日死,故臨水以消災。所未詳也。張景陽《洛禊賦》則洛水之遊;傅長虞《神全文》乃園池之宴。孔子暮春浴乎沂,則水濱禊祓,由來遠矣

關校:“神全文”應為“神泉文”,可據廣漢魏叢書本改。

(二四)是日,取黍麴菜汁作羹,以蜜和粉,謂之龍舌䉽,以厭時氣。

(二五)四月,有鳥名穫榖,其名自呼,農人候此鳥,則犁杷上岸。

按:爾雅云:「鳲鳩鴶鞠」。郭璞云:「今布榖也,江東呼穫榖。」崔寔《正論》云:「夏扈趍耕鋤。」即竊脂玄鳥,鳴穫榖,則其夏扈也。

(二六)四月八日,諸寺設齊,以五色香水浴佛,共作龍華會。

按:《高僧傳》:「四月八日浴佛,以都梁香為青色水,鬱金香為赤色水,丘隆香為白色水,附子香為黃色水,安息香為黑色水,以灌佛頂。」

(二七)四月十五日,僧尼就禪剎掛搭,謂之結夏,又謂之結制。

按:夏乃長養之節,在外行則恐傷草木虫類,故九十日安居。《禪苑宗規》云:「祝融在候,炎帝司方,當法王禁足之辰,是釋子護生之日。至七月十五日,應禪寺掛搭僧尼,盡皆散去,謂之解夏,又謂之解制。」《禪苑宗規》云:「金風漸漸,玉露瀼瀼,當覺皇解制之辰,是法歲周圓之日。」《大藏經》云:「四月十五日坐樹下,至七月十五日,僧尼坐草為一歲。」《禪談語錄》謂之法歲。

(二八)五月俗稱惡月,多禁,忌曝床薦席及忌蓋屋。

按《異苑》云:「新野庾寔嘗以五月曝席,忽見一小兒死在席上,俄而失之,其後寔子遂亡。」或始於此。《風俗通》曰:「五月上屋,令人頭禿。」或問董勛曰:「俗五月不上屋,云五月人或上屋見影,魂便去。」勛答曰:「蓋秦始皇自為之禁,夏不得行,漢魏未改。」按《月令》:「仲夏可以居高明,可以遠眺望,可以升山陵,可以處臺榭。」鄭玄以為順陽在上也。今云不得上屋,正與禮反。敬叔云:「見小兒死而禁暴席。」何以異此乎?俗人月諱,何代無之,但當矯之,歸于正耳。

(二九)五月五日,謂之浴蘭節。四民並蹋百草之戲,採艾以為人,懸門戶上,以禳毒氣。以菖蒲或鏤或屑,以泛酒。

按:《大戴禮》曰:「五月五日,蓄蘭為沐浴。」《楚辭》曰:「浴蘭湯兮沐芳華」。今謂之浴蘭節,又謂之端午。蹋百草,即今人有鬥百草之戲也。宗則字文度,常以五月五日雞未鳴時採艾,見似人處,攬而取之,用灸有驗。《師曠占》曰:「歲多病,則病草先生」艾是也!今人以艾為虎形,或翦綵為小虎,粘艾葉以戴之。

(三0)是日,競渡、採雜藥。

按:五月五日競渡,俗為屈原投汨羅日,傷其死所,故並命舟楫以拯之。舸舟取其輕利,謂之飛鳧。一自以為水車,一自以為水馬,州將及土人,悉臨水而觀之。蓋越人以舟為車,以楫為馬也。邯鄲淳《曹娥碑》云:「五月五日,時迎伍君。逆濤而上,為水所淹。」斯又東吳之俗,事在子胥,不關屈平也。《越地傳》云起於越王勾踐,不可詳矣。是日競採雜藥,《夏小正》云:「此日蓄藥,以蠲除毒氣。」

(三一)以五綵絲繫臂,名曰辟兵,令人不病瘟。又有條達等組織雜物,以相贈遺。取鴝鵒,教之語。

按:《孝經援神契》曰:「仲夏蠒始出,婦人染練,咸有作,務日月星辰鳥獸之狀,文繡金鏤,貢獻所尊。」一名長命縷,一名續命縷,一名辟兵繒,一名五色絲,一名朱[一作百]索,名擬甚多。赤、青、白、黑以為四方,黃居中央,名曰襞方,綴於胸前,以示婦人蠶功也。《詩》云:「繞臂雙條達」是也。或問辟五兵之道。《抱朴子》曰:「以五月五日作赤靈符,著心前。」今釵頭符是也。此月鴝鵒子,毛羽新成,俗好登巢取養之,必先剪去舌尖,以教其語。

(三二)夏至節日,食糉。

按:周處《風土記》謂為角黍。人並以新竹為筒稯,棟葉插五綵繫臂,謂為長命縷。

關按:觀兩種版本的《歲時記》,均謂食糉事在夏至日,早期的佚文中謂食糉事在夏至日,較後者謂食糉事在五月五日,不知可者為是?疑最初風俗是夏至日食糉的,後來風俗漸變,變為後世五月五日食糉了。另,端五專指五月五日當是唐後的事。此事可參看宋洪邁著的《容齋隨筆》八月端五條的考證。

(三三)是日,取菊為灰,以止小麥蠹。

按:干寶《變化論》云:「朽稻成虫,朽麥為蛺蝶。」此其驗乎。

(三四)六月,必有三時雨,田家以為甘澤,邑里相賀。曰賀嘉雨。

(三五)伏日,並作湯餅,名為辟惡餅。

按:《魏氏春秋》:「何晏以伏日食湯餅,以巾拭汗,面色皎然,乃知非傅粉。」則伏日湯餅,自魏已來有之。

(三六)七月七日,為牽牛織女聚會之夜。

按:戴德《夏小正》云:「是日織女東向」蓋言星也。《春秋斗運樞》云:「牽牛,神名略。」《石氏星經》云:「牽牛,名天關。」佐助期云:「織女,神名收陰。」《史記天官書》云是天帝外孫。傅玄《擬天問》云:「七月七日,牽牛織女會天河。」此則其事也。舊說天河與海通,近世有人居海渚者,每年八月,有浮槎去來不失期。人有奇志,立飛閣于槎上,多齎糧,乘槎而去。十餘月,至一處,有城郭狀,屋舍甚嚴,遙望宮中有織婦,見一丈夫牽牛渚次飲之,牽牛人乃驚問曰:「何由至此。」此人為說來意,并問此是何處。答云:「君還至蜀都,訪嚴君平則知之。」竟不上岸,因還如期。後至蜀,問君平。君平曰:「某年某月,有客星犯牽牛宿。」計年月,正此人到天河時也。牽牛星,荊州呼為河鼓,主關梁,織女則主瓜果。嘗見道書云:「牽牛娶織女,借天帝二萬錢下禮,久不還,被驅在營室中。」河鼓、黃姑,牽牛也,皆語之轉。

(三七)是夕,人家婦女結綵縷,穿七孔針,或以金銀鍮石為針,陳几筵酒脯瓜果於庭中以乞巧。有喜子網於瓜上,則以為符應。

按:《世王傳》曰:「竇后少小頭禿,不為家人所齒,遇七月七日夜,人看織女,獨不許后出,乃有神光照室,為后之瑞。」宋孝武《七夕詩》云:「迎風披綵縷,向月貫玄針」是也。周處《風土記》曰:「七月七日,其夜灑掃庭中,露施几筵,設酒脯時果,散香粉于筵上,以祀河鼓【即牽牛也】、織女,言此二星神當會,守夜者咸懷私願,或云見天漢中有奕奕白氣,或光輝五色,以為徵應,便拜得福」。然則中庭祈願,其舊俗乎。

(三八)七月十五日,僧尼道俗悉營盆供諸佛。

按:《盂蘭盆經》云:「有七葉功德,並幡花歌鼓果食送之。」蓋由此也。《經》又云:「目連見其亡母生餓鬼中,即以缽盛飯,往餉其母。食未入口,化成火炭,遂不得食。目連大叫,馳還白佛。佛言:『汝母罪重,非汝一人所奈何,當須十方眾僧威神之力。至七月十五日,當為七代父母厄難中者具百味五果,以著盆中,供養十方大德』。佛勑眾僧,皆為施主,祝願七代父母,行禪定意,然後受食。是時,目蓮母得脫一切餓鬼之苦。目連白佛:『未來世佛弟子行孝順者,亦應奉盂蘭盆供養』。佛言大善」。故後人因此廣為華飾,乃至刻木割竹,飴蠟剪綵,模花葉之形,極工妙之巧。

(三九)八月雨,謂之豆花雨。

(四0)八月十四日,民並以朱墨點小兒頭額,名為天灸,以壓疾。又以錦綵為眼明囊,遞相遺餉。

按:《述征記》云:「八月一日作五明囊,盛取百草頭露洗眼,令眼明也。」《續齊諧記》云:「弘農鄧紹,嘗以八月旦入華山採藥,見一童子執五綵囊,承柏葉上露,皆如珠滿囊。紹問:『用此何為?』答曰:『赤松先生取以明目』。言終,便失所在。」今世人八月旦作眼明袋,此遺像也,或以金箔為之,遞相餉焉。

(四一)九月九日,四民並籍野飲宴。

按:杜公瞻云:「九月九日宴會,未知起於何代,然自漢至宋未改。」今北人亦重此節,佩茱萸、食餌、飲菊花酒,云令人長壽,近代皆宴設於臺榭。又《續齊諧記》云:「汝南桓景隨費長房遊學,長房謂之曰:『九月九日,汝家中當有災厄,急令家人縫囊,盛茱萸繫臂上,登山飲菊花酒,此禍可消。』景如言,舉家登山。夕還,見雞犬牛羊一時暴死。長房聞之曰:『此可代也』」。今世人九日登高飲酒,婦人帶茱萸囊,蓋始於此。

(四二)十月朔日黍臛,俗謂之秦歲首。

(按):未詳黍臛之義。今北人此日設麻羹豆飯,當為其始熟,嘗新耳。《彌衡別傳》云:「十月朝,黃祖在艨艟上會設黍臛。」是也。又,天氣和煖似春,故曰小春。

(四三)仲冬之月,采擷霜蕪菁葵等雜菜,乾之,並為鹹葅。

(按):有得其和者,並作金釵色。今南人作鹹葅,以糯米熬搗為末,并研胡麻汁和釀之,石窄令熟。葅既甜脆,汁亦酸美。其莖為金釵股,醒酒所宜也。

(四四)冬至日,量日影,作赤豆粥以禳疫。

按:共工氏有不才之子,以冬至死,為疫鬼,畏赤小豆。故冬至日作赤豆粥以禳之。又晉魏間,宮中以紅線量日影,冬至後,日影添長一線。

(四五)十二月八日為臘日,《史記·陳勝傳》有臘日之言,是謂此也。諺言:「臘鼓鳴,春草生」。村人並繫細腰鼓、戴胡公頭,及作金剛力士以逐疫,沐浴轉除罪障。

按:《禮記》云:「儺人所以逐厲氣也。」《呂氏春秋·季冬紀》注云:「今人臘前一日,繫鼓驅疫,謂之逐除。」《晉陽秋》:「王平子在荊州以軍圍逐除。」以鬥故也。《玄中記》:「顓頊氏三子,俱亡,處人宮室,善驚小兒。」漢世以五營十騎,自端門傳炬送疫,棄洛水中。故《東京賦》云:「卒歲大難,毆除群厲,方相秉鉞,巫覡操茢,倀子萬童,丹首玄製,桃弧棘矢,所發無臬。丹首,帥赤幘也,逐除所服。」《宣城記》云:「洪矩吳時作廬陵郡,載土船頭。逐除人就矩乞,矩指船頭云:『無所載,土耳。』」《小說》:「孫興公常著戲頭,與逐除人共至桓宣武家,宣武覺其應對不凡,推問,乃驗也。」金剛力士,世謂佛家之神,案《河圖玉版》云:「天立四極,有金剛力士,兵長三十丈。」此則其義。

關校:“孫興公常著戲頭”,“常”當作“嘗”,道理顯然。

(四六)其日,並以豚酒祭灶神。

按:《禮器》云:「灶者,老婦之祭也。尊於瓶,盛於盆。言以瓶為罇,盆盛饌也。」許慎《五經異義》云:「顓頊有子曰黎,為祝融火正也,祀以為灶神。姓蘇名吉利,婦姓王名搏頰。漢宣帝時,陰子方者至孝,有仁恩,嘗臘日辰炊,而灶神形見,子方再拜受慶。家有黃犬,因以祭之,謂為黃羊,陰氏世蒙其福。」俗人所競尚,以此故也。

(四七)歲前,又為藏彄之戲,始於鉤弋夫人。

按:《漢武故事》云:「上巡狩河間,見青光自地屬天,望氣者云:『下有貴子』。上求之,見一女子在空室中,姿色殊絕,兩手皆拳,數百人擘之莫舒,上自披即舒。號拳夫人,善素女術,大有寵,即鉤弋夫人也。」辛氏《三秦記》曰:「漢昭帝母鉤弋夫人,手拳,有國色。」世人藏鉤起于此【鉤亦作彄】。周處《風土紀》曰:「進清醇以告蜡,竭恭敬于明祀,乃有藏鉤。」俗呼為行彄,蓋婦人所作金環,以錔指而纏者。臘日祭後,叟嫗各隨其儕,為藏鉤之戲,分為二曹,以較勝負,得一籌者為勝,其負者起拜謝勝者。周處、成公綏並作‘彄’字。《藝經》庾闡則作‘鉤’字,其事同也。俗云此戲令人生離,有禁忌之家則廢而不修。

(四八)歲暮,家家具肴蔌【一作核】,詣宿歲之位,以迎新年。相聚酣飲,留宿歲飯。至新年十二日,則棄之街衢,以為去故納新也。孔子所以預以陪賓。一歲之出,盛于此節。

(四九)閏月,不舉百事。

按:《周禮》云:「閏月,王出居寢門」。故為閏字,門中從王也。是月也,不舉百事,以無中氣也